我所主任宋志武再次当选为宜昌市人大代表
本网讯:(周远新律师报道)我所主任宋志武在律师执业过程中勤勉诚信,铁肩担道,为民立极,始终坚持做“经济发展的服务者、群众权益的维护者、公平正义的保障者、社会和谐的促进者”,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其硕果累累。
2011年10月31日,他以九三学社主委的身份特邀参加了共产党夷陵区第四次代表大会。2011年10月他被第二次当选夷陵区优秀政协委员,他撰写的《人民政协让我展翅冲云宵》一文获夷陵区政协征文二等奖,其《政协委员是我飞翔的隐形翅膀》一文被编入宜昌市政协委员风采书籍。2011年9月他当选夷陵区四届人大代表,夷陵区人大和电视台推出了《依法行政的助推者,人民群众的好律师宋志武》专题报道。在2011年11月26日召开的夷陵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上,他再次当选为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这是他第三次在夷陵区当选为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也是到目前为止宜昌市律师界仅有的三名宜昌市级人大代表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