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受援人杨先生将印有“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百姓利益”的锦旗送到湖北龙禧律师事务所,对伍丹律师向其提供法律援助,帮助维护合法权益表示了感谢!
案情简介
2021年6月,杨先生进入乐天溪镇某公司从事保洁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也未给其缴纳社会保险。2022年3月,杨先生在工作中不慎摔倒致右髌骨粉碎性骨折。杨先生受伤后,公司向其支付了5000元现金用于治疗,但未申请工伤认定,也未赔偿其他损失。杨先生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却被告知需要先确认劳动关系。
2023年2月底,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湖北龙禧律师事务所伍丹律师为杨先生确认劳动关系提供法律援助。伍丹律师前往乐天溪镇某公司进行调查,发现杨先生工作地点注册有四个企业法人,有不同的经营范围和法定代表人,但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证明劳动关系的难度较大。
经向夷陵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最终愿意配合确认劳动关系,出具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情况说明,配合劳动监察大队制作了调查笔录,提交给杨先生申请工伤认定。
2023年5月,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杨先生属于工伤。2024年1月,宜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杨先生伤残等级为九级。在工伤结果出来后,公司仍然拒绝向杨先生赔偿。2024年3月初,杨先生再次到夷陵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并指名请伍丹律师援助。
接受夷陵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后,伍丹律师帮助杨先生整理证据,并告知其在本次仲裁中除索要工伤赔偿外,还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2024年5月7日下午,劳动仲裁开庭,庭后,伍丹律师多次与公司律师进行沟通,在仲裁委的协调下,双方通过不断磋商,终于达成调解协议:除已经支付的医药费5000元以外,公司一次性赔付115000元,签订调解书当天,杨先生收到了全部赔偿款。
案件评析
本案是典型的农民工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情况下而主张工伤赔偿的纠纷案件。受援人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导致无法直接进行工伤认定。如果受援人无法确认劳动关系,势必无法得到工伤赔偿。
受援人自己维权艰难重重,甚至想过轻生,申请法律援助后,援助律师是当事人绝望中的救命稻草,当事人将全部希望寄予援助律师。从维护受援人的实际利益出发,援助律师在接受指派后,多次与仲裁庭进行沟通,并最终让公司出具了证明劳动关系的情况说明。
通过两次法律援助,在援助律师不懈努力下,不仅最大程度为受援人争取了合法权益,也节约了时间成本,从根源上化解了双方之间的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