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5日,是全国的第二十一个助残日。根据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残工委的要求,在助残日当天,要组织部分律师、法律工作者在夷陵区平湖电影院参加义务法律宣传咨询活动。本所宋盛龙律师积极响映,踊跃参加了这次活动。虽然天气非常炎热,但宋律师还是耐心细致地接待了前来咨询的市民群众,为他们提供了法律上的帮助,受到了市民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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