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让我展翅冲云宵
自荐当政协委员
1995年29岁的我从宜昌市调到原宜昌县从事律师工作,开始了我的律师执业生涯,由于律师工作内容的广泛性,阳春白雪下里巴人都是我的服务对象,行政、民事、经济、刑事各个领域都有广泛的涉足,接触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对社会有了更多的感性认识,也有了自己一定的政治主见,但行业的局限性,难于全面表达自己的意愿,于是萌生了想当一名政协委员的想法,1998年时逢原宜昌县第六届政协委员会换届,当时也不知道政协委员推荐的程序,就径直找到统战部办公室,表达了向当一名政协委员的意愿,一名年龄与我相仿的工作人员接待我,对我提起的想法,也许是律师行业是被大多数我理解为自由职业的缘故吧,也许是没有人跑到统战部来自荐的先例,对我的想法感到有点惊讶,也并不特别理解和支持,或多或少给我了盆冷水,并告诉我可以把我的想法转告政法委,司法战线的政协委员的人选推荐是由政法委根据相关办法和程序推荐的,于是我又一口气跑到政法委找到政协联络组主任,表达我想当政协委员的想法,很幸运,政法委和司法局通过考查最终推荐了我,当上了政协委员,并当年当选为了政协常务委员,开始了我十二年的政协委员的政治生涯了,这期间我被连选为原宜昌县六届政协、夷陵区一届、二届、三届政协常务委员,成了现在的一名老政协了,想想我自荐当政协委员的那情景,自已时常也感到庆幸,在政协委员中自己主动去自荐的人肯定不多,我就是幸运的一个,这也是我在政协工作更加珍惜和更加尽责的一个原因。
政协重塑了我的人格和人生。
政协以智力密集、人才荟萃、视野广阔而著称;以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反映社情民意为己任;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为职能。政协是一个极具广泛代表性、包容性的社会协商机构,各界精英集中在这里,提意见作批评,促进社会进步和谐,党委和政府的很多重大决策源于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意见。当我真正加入到政协组织融入到这个大舞台后,通过不断的学习,才知道我当时的一些想法还是多么的幼稚,自已在政协组织里显的多么的渺少,自己的学识是多么的肤浅,
在政协这个大家庭中,特别是每一届常委会上,我结识了许多朋友和导师,有阅历丰富、胸怀大局的历届中共主席,
有叱咤商海、独具慧眼的企业家,还有德高望重、技艺高明的专家学者,他们的一言一行影响着我的世界观、人生观,也改变着我生命的轨迹,我就象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让我站在了一个更高的起点上,我就象一只置身在知识和能力花园的蜜蜂,尽情的吸取着丰富的营养,使我由一个普通的律师,成为一个识大局懂大体胸襟宽广的社会活动家,成为一个有所作为的人。
以一腔赤诚之心捍卫司法公正,以一身专业技能促进社会和谐,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为民主法制建设摇旗呐喊歌与颂,为人民群众要求鸣锣开道鼓与呼,是我对自己的要求和定位。政协委员不仅仅是名誉,更是一种责任,这些年来,我努力践行和履行着自己的这份责任,并对通过自己的努力而使一些问题得到解决感到心慰,一份社情民意而纠正省直五部门一份错误文件,也算是我的一次成功之作。2002年9月,省建设厅、水利厅、交通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材行业管理办公室等五家单位联合以鄂建2002年40号文下发《关于加强湖北省建设工程使用水泥的通知》,要求全省范围内的交通、市政等重点建设工程中,必须使用旋转窑水泥生产企业的水泥,不得使用立窑水泥生产企业的水泥。文件下发后,引起立窑水泥生产企业的强烈不满,宜昌市所属的十家大型立窑生产水泥企业联合准备各组织50名职工到省政府集体上访,并准备联合聘请我作为代理人向法院起诉,我接待当事人后,一方面积极劝说企业领导人不要采取这种过激的方式,引导他们采取正当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一方面对文件进行研究,在审查该文件后,认为该文件确实存在严重问题,损害了广大立窑生产企业的利益,一是没有法律依据,二是与现行法律相抵触,三是越法行政,借加强管理之名,替某些企业垄断市场行不正当竞争之实,四是不符合实际,势必造成水泥市场混乱,大批职工失业,企业破产,激化社会矛盾。我将将此法律意见以社情民意的方式向各级领导反映,引起了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协的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部门迅速纠正错误规定,2003年1月,上述部门以鄂建2003年2号文下发《关于加强湖北省建设工程使用水泥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纠正了不得使用立窑水泥企业生产的水泥的做法,改为“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水泥,并优先使用国家免检水泥以及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的水泥,严禁使用国家和省明令淘汰关闭企业以及无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水泥”,一份社情民意,维护了广大立窑水泥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了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的发展。
政府依法行政,委员有责,为使政府工作人员能从身边的事例受到教育和启发,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我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到宜昌中院和各县市区法院,走访收集了近3年来全市范围内行政部门败诉的10例有代表性的行政案件,编辑成一个专题进行法治讲座,市、区主要领导对此充分肯定,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部门精心组织认真听取讲座,改进工作。
在我担任政协委员的十二年中,先后提出了《关于整顿法律服务市场,规范法律服务行为综合治理的建议》等三十多份提案,其中《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应严格执行审限规定,注重提高办案效益》、《人民法院应加强案件执行力度,维护法律权威》等多件提案被评为优秀提案。
政协让我飞的更高
在政协活动中自己仅就履行委员职责做了一些应做的工作,政协组织给了我极大的肯定和荣誉,让我倍受鼓舞和诚恐不安,四届担任政协常委,并担任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二次被评为优秀政协委员,区政协与区电视台联合为我录制了《优秀律师-宋志武》的专题片。2008年5月全国政协副主席王光英到宜昌,由市政协组织的座谈会上,我作为座谈会上三名发言人中的一名向国家领导人做了个人爱岗敬业的汇报,受到王光英副主席的好评和肯定,会后并给我留下联系方式,让我受宠若惊。
在政协十二年的参政议政生涯中,政协使我成为了一名新时代律师代表,也改变了社会对律师的一些诸如替坏人说话与政府做对的错误观点,在2008年夷陵区十大道德模范评选中,我当选为诚信模范,就是社会对律师的最大肯定,2009年在宜昌市司法局和多家媒体组织的宜昌市首届诚信律师大家评活动中,又当选为宜昌市首届诚信律师。
政协的工作,极大的提升了我的工作热情和能力,也促使我的专业本职工作的提升,成为行业的标兵,2004年当选为湖北省第二届十优律师,2007年被省司法厅荣记个人二等功,2004年至2009年二次连选为宜昌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政协培养了我,律师进入到各级政协组织,参政议政,也是我国法治建设的必然和趋势,我只是这个时代的缩影,我庆幸,我赶上这一好时代,我骄傲,我是一名政协委员。
(作者单位:湖北龙禧律师事务所 宋志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