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1月12日下午,三峡坝区检察院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三峡坝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夏祥军主持会议,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湖北龙禧律师事务所主任宋志武律师,市政协委员、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湖北龙禧律师事务所行政法律事务部主任卢以品律师受邀担任听证员并发表意见,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分局、应急管理局、北苑街办、南苑街办、东苑街办、生物产业园区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及人民监督员参加会议。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和法律适用,行政机关就各自职责和监管措施充分发表了意见,区消防救援大队就消防监管职责和火灾预防履职情况作了简要说明。听证员围绕消防监管职责交叉、检察监督依据向各相关代表发问后,就相关行政机关是否履职到位、是否提起公益诉讼发出检察建议进行了广泛交流,发表了听证意见,梳理排查识别了存在安全隐患的风险点,探讨了防范整改的具体措施,提出了标本兼治、长远结合的工作建议,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及时间要求,达到了预期目的。
宋志武律师认为,一是检察机关将电动自行车违规“飞线充电”和违规停放引发消防安全隐患,这备受关注的热点、难点、睹点民生问题纳入行政公益诉讼的范畴体现了检察机关不仅仅是严肃的法律监督机关,更是“接地气”的人民公益守护者,是创新公益诉讼制度的新创举。二是指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其安全隐患问题不容忽视,认为行政机关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还存在失位和错位的问题,问题客观存在,应通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方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和目标切实落实法律赋予的职责,并对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予以肯定和支持。

卢以品律师认为,对各行政职能部门的工作必须肯定,但违规停放、充电的现象确实存在安全隐患,极易引发火灾。针对隐患的排除更重要的在于各行政部门对各街办、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等的督促巡察工作,为了保护公益,支持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监督其履行职责。
其它二名证听员也发表了同意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的意见。
会后,检察院决定对有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监督其履行职责,推动辖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形成多部门联合治理的监管合力,同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针对这一行为可能会导致的法律后果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龙禧律师事务所积极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与检察机关共同合作,在公益案件线索和专家论证贡献力量,深度强化律师群体的正义感、责任感和职业荣誉感,主动参与到各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中去,关心弱势群体,维护公共利益,推动公益诉讼不断向前发展;通过关注、援助和研究个案,促进司法改革和法律完善,发挥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的独特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