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9日,宜昌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一届一次会员大会暨成立大会在宜昌市司法局隆重召开。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宜昌市司法局、宜昌市律师协会领导和部分律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事务所等单位代表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宜昌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宜昌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费管理和使用办法》、《宜昌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选举办法》等议案,选举产生了宜昌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领导班子成员。湖北龙禧律师事务所成为宜昌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监事单位,律所执行主任郭利华律师当选为协会第一届监事会监事。
破产管理人在破产企业接管、财产核定、财产处置、重整方案制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对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市场运营效率,规范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有重要意义。宜昌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对于提升破产管理人队伍的职业素养及专业能力,促进管理人行业的自律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加大破产保护法治力度有着积极作用,标志着我市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业务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

湖北龙禧律师事务所将不负重托,积极履行监事职能,坚守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为宜昌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有序、健康地开展工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