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1日,受夷陵区委组织部邀请,湖北龙禧律师事务所主任宋志武律师在稻花香干部培训中心为夷陵区2020新招录公务员、选调生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初任培训班学员教授《公务员法》,104名培训班学员参加了讲座。

宋志武律师从我国公务员法的制定及修改过程入手,重点讲解了2018年12月份我国《公务员法》第二次修订的背景及亮点,特别就职级并行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结合案例生动形象的讲解了法条规定。通过对公务员概况、公务员身份取得、公务员权利和义务、公务员待遇、公务员需履行义务、公务员监督与惩戒、公务员权利救济等方面进行讲解培训,让在座的学员们充分了解了公务员的行权标准,受到学员的一致好评。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键在于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公务员队伍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治国理政的重要主体,是保证党和国家各项事业顺利推进的重要力量。《公务员法》是公务员权益保障法,公务员尽职履职义务法,也是国家管理公务员队伍的程序法。国家机关和公务员队伍学习《公务员法》十分必要和迫切。与会学员听课后纷纷表示,要继续加强学习,在学深、弄懂、吃透上下功夫,深刻领会法律精神实质,自觉用《公务员法》规范自己的言行,认真履行公务员义务,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争做公务员队伍的表率。


宋志武律师,湖北龙禧律师事务所主任、宜昌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宜昌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夷陵区政协常委、九三学社夷陵支社主委、夷陵区新的阶层社会人士联合会会长、夷陵区法学会副会长。从事律师职业二十多年,长期从事行政法和民商法学特别是物权法律实务研究,承办的多起典型案件入选司法部司法行政指导案例库和中央电视台报道,曾被湖北省司法厅荣记个人二等功,表彰为湖北省十优律师。是宜昌市人大三届、四届、五届、六届人大代表,夷陵区二届、四届人大代表,夷陵区政协一届、二届、三届、五届政协常委。直接推动和参与审议《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宜昌市城区建筑物外立面管理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为宜昌地方立法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获得九三学社中央“依法治国学习实践活动全国先进个人”“ 宜昌市创建全国长安杯活动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