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7日下午宜昌中院民三支部在西陵区法院开展“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主题党日活动,宜昌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黄家波出席活动,西陵区法院院长方正权、副院长李浩民和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刘龙菊、宋志武、殷书国应邀参加活动。

活动开始首先在西陵区法院一楼刑事审判庭观摩了一起由西陵区检察院提起的盗伐林木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庭审现场,了解环境资源刑事审判的震慑和教育职能。
随后进行座谈活动,活动由宜昌中院民三支部书记、民三庭庭长杨昊主持,宜昌中院李丹法官通报了宜昌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宜昌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廖朝平介绍了环资审判中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的要求,西陵区法院副院长李浩民介绍了西陵区法院环资审判工作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经验,宜昌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余焕春、环资庭副庭长唐兆勇、肖小月等分别发言,畅谈环资审判工作的体会和责任。会议并就环资审判工作征求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

宜昌市人大代表、湖北龙禧律师事务所主任宋志武发言中说,一是作为一名连续四届担任市人大代表的律师,今天受邀参加党建活动,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学习机会,也很受启发,说明法院的审判工作是持开放态度,海纳百川,形式的创新也是思绪的创新,工作的创新;二是基于环资审判工作的专业性要求高,《民法典》对生态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议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参与审判活动;三是需要不断加强学习,在精通法律的同时,也要不断加强政策的学习,做到案件审判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刘龙菊代表、殷书国委员分别从自身的视角提出了加强环资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宜昌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黄家波最后对活动进行了讲评,认为活动形式好,是创新工作的具体体现,要求要通过推进党建和业务审判工作一体化,同频共振,奏出最强音,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