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8日上午,宜昌市2019年立法工作会议在桃花岭饭店二楼世外桃源厅召开,宜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学甫,市政府副市长张鹏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康年、周青、孔福生,秘书长熊长权出席会议,宜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府直属部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我所主任、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宋志武律师应邀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精神,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工作会议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常委、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黄逊志通报了宜昌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和2018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安排2019年立法项目为《宜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预备项目为《宜昌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和《宜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新组建生态环境局局长作了表态发言。


市政府副市长张鹏就协调推进我市地方立法工作作了部署讲话,对市政府及职能部门工作提出了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学甫作了《提高立法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讲话,充分肯定了市人大常委会以立良法,保善治为目标,坚持紧贴百姓需求,紧扣发展实际,确实提高质量的要求。首次实行三审四通过立法审议机制,推动地方立法工作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黄柏河流域保护地方立法,得到省委肯定和推荐,要求全省推广宜昌市黄柏河流域地方立法,综合执法,生态补偿,智慧之河等综合治理模式。就2019年工作提出了明确意见和要求。
我所主任宋志武律师是宜昌市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市人大代表,并当选为第三届、第五届、第六届法制委员会委员。多年来积极呼吁和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地方立法是地方的重要政治活动,宜昌律师已成为地方立法的重要参与力量,从律师的专业和广泛的社会视野角度看,在地方立法的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和审议等阶段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参与地方立法,促进了立法水平的提高,其中宋志武律师对黄柏河流域立法的推动和建议,获得省、市、区领导的高度肯定,被法规吸收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