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 广西工人报
每年的双十一狂欢都是一个网购的高峰期,但随之而来的,也是一个维权的高峰期,各类消费纠纷随之不断冒泡。双十一疯狂后,如何维护自己合法的消费权益呢?
【发货篇】
双十一当天,提前放在购物车里的诸多商品,你都抢到了没?抢完货的亲,也别掉以轻心,成功下单只是“长征”第一步。您有可能遇到以下问题。
1、卖家延迟发货怎么办?
遇卖家延迟发货的情况,消费者可点击“退款”按钮,选择“我要退款(无需退货)”,在原因一项选择“未按约定时间发货”。根据天猫规则,延迟发货的,商家需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30%(金额最高不超过500元)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将以天猫积分形式支付。
2、付完款的商品缺货怎么办?
明明下单时显示有货,款也成功付了,但却被卖家通知“缺货”或“超卖”,要给买家退款。如果今天你也遇到了这种情况,千万别退款了事,一定要要求卖家进行赔偿。
以去年为例,因系统商品库存数据与商家前后台数据对接不准出现了超卖情况,未能收到货物的买家除可以进行全额退款外,超卖订单用户可获得商品价格30%最多500元的天猫积分补偿。
3、拍下的商品不想要了怎么办?
有消费者在拍下商品后不想要了,要是在平时,直接联系卖家取消订单并退款就行。但在双十一期间,有的商家不支持订单取消。
湖北龙禧律师事务所提醒你,如果在双十一期间出现了付完款后不想要的订单,首先通过旺旺联系卖家客服,看其是否同意取消订单。如果不同意的话,卖家会直接发货,你在收货时直接拒收包裹,并让快递退回,同时在旺旺上告知卖家处理退款。如果出现包裹签收的情况,也不要着急,双十一订单都投保了退货运费险,你可以按照退货流程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