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禧律师学院技能培训上一讲谈到,起诉状要简明扼要,在明确诉讼请求的同时,事实和理由部分尽量不要漏出破绽。这一讲就通过下面一则案例来说明:
原起诉状事实与理由部分:2000年被告与原告相识,2003年二人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两人感情尚好,并育有一子,从2011年起,被告将母亲接来同住,因生活差异较大,导致被告与原告经常吵架,原告饱受伤害,故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点评:破绽一、2000年相识到2003年结婚,言外之意是双方谈了3年恋爱,给法官造成的印象是二人有感情基础,不是草率结婚;破绽二、婚后感情尚好,并育有一子,此表述明显对原告不利,多余;破绽三、从2011年起与被告母亲同住,因生活差异大而导致经常吵架,给法官的感觉是夫妻之间感情没有问题,吵架是因为婆婆的原因,而且只是生活习惯问题,这样的事情家家都有,不是大问题,不能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修改后的起诉状事实与理由部分:原被告于2003年结婚,婚后被告因家庭琐事经常向原告恶语相向,原告忍无可忍,双方一直冲突不断,感情早已破裂,现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点评:高水平的起诉状要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书写事实与理由,一定要避免出现与欲证事实相反的情形。起诉状不是小说,不讲求情节曲折,只讲究单刀直入,一针见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