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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有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职工相应待遇怎么办
发布: 宋盛龙   来源: www.hblxls.com   时间:2018/8/31
 
    现在劳动法律虽然进一步完善,但很多用人单位仍然没有完全遵守劳动法。最典型的算是单位没有给职工申报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尽管1995年的劳动法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就要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之后国务院专门发布了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且1997年国务院又发布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紧接着又发布完善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的制度,之后连续多次出台政策文件,但相关的制度仍不完善,且在进一步改革调整完善中。
    现实的问题是,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职工的权益如何保障或维护,最要紧的是发生了事件后又如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目前部分有法律和政策文件的规定,部分尚属法律空白。
    1.养老保险。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怎么办。由于养老保险的待遇,是在退休之后享受,所以退休前基本没有什么损失,但有期待利益的损失,即将来不能享受或充分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所以目前职工不能直接主张单位赔偿养老待遇。但据目前的政策规定,可以要求单位新申报和补缴社会保险,不过这有年龄的限制,即男职工和女职工的现在年龄不能超过最高申报年龄,男45岁,女40岁。现实年龄超过的因为不能连续缴费十五年(到退休)所以不能再申报社保。但是,如果在某单位上半时没有超过最高申报社保年龄,而之后主张权益时超过申报年龄,职工权益怎么保障,目前尚无法律和政策的保护,虽然笔者认为可以要求单位赔偿,但目前无成功的操作模式。另外,如果要求新申报和补缴社保的,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原则上只有一年的仲裁时效,即职工发现单位(多年)没有为其缴纳社保的,只能要求补缴主张权益一年之内的社保,不过这个尚有争议,实践中也有不同做法。
    2.医疗保险。对于单位没有给职工申报和缴纳医疗保险的,职工可以在生病后向单位主张医疗保险待遇由其报销医疗费用并承担相关医疗期待遇的支付。由于医疗保险是现实缴费现实享受的,所以没有申报和缴费的,不能补缴。
    3.工伤保险。对于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可以依据条例规定项目和标准向用人单位主张,由其全部赔偿。所以没有申报和缴费的,不能补缴。
    4.失业保险。对于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失业保险的,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能不能要求单位承担失业保险待遇的给付,目前尚无实践的指导模式。
    5.生育保险。单位没有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对于生育保险目前尚无法律的规定,不过根据原劳动部颁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4]504号)、《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劳动部管理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单位对女职工的生育,要承担生育的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以上仅供参考,由于政策和法律的不断完善和调整,以上内容会有一些变动,希望朋友们不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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