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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试用期
发布: 宋盛龙   来源: www.hblxls.com   时间:2018/8/31
 
     很多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条款,侵害劳动者利益的事情屡见不鲜。包括试用期不发工资或发放很低的工资,试用期时间长短任意性很强导致不合法,在试用期任意辞退劳动者等。下面简要介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希望朋友们学习并能使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即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或可以提前30天通知解除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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