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9月15日上午,湖北龙禧律师事务所李琼俐律师受夷陵区民政局的邀请,为夷陵区农村福利院院长作“社会福利机构法律法规”专题讲座。

李律师以“社会福利机构”的基本概念为切入点,从社会福利机构的性质、宗旨、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讲解,并且结合日常发生的实际案例,深度剖析了社会福利机构的三责问题,即“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特别是讲解到社会福利机构的民事责任问题时,引起了与会人员的共鸣,各乡镇福利院院长都表示深受启发,感受到了福利院作为“监护人”所需要承担的重大责任,同时表示,必须进一步加强福利院的服务和管理,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法律知识,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明确法律责任。

法学理论剖析与实际案例的深度结合,使夷陵区各福利院院长更加明白了:“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对福利院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应对新挑战、适应新要求,就需要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头脑,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得结合起来,才能推进夷陵区福利事业顺利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