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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火锅店擅自“拍黄瓜”被罚一万,到底冤不冤?
发布: 袁沁雪   来源: www.hblxls.com   时间:2018/8/30
 
        近日,广州市黄埔区一家火锅店因超出许可范围售卖“拍黄瓜”凉菜,被通知行政处罚1万元,并没收21天赚得的139元。“卖小凉菜遇大罚单”引起众多网友热议。

小小凉菜,简约而不简单


在吃货看来,饭店烧热菜安全,那么凉拌菜也不会有问题。实际不然,卖凉菜对餐饮机构有着更高的要求。

        按照国家对餐饮企业的规定,从事凉菜加工的前提条件是餐饮店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上必须标明“包含凉菜”,标明“不含凉菜”就是不准销售。同时,凉菜加工需要专人在店内专门的凉菜间进行操作。凉菜间的面积应该不小于5平方米。凉菜间内要有镜子、帽子等设施,有洗手液、非手动的洗手设施,专用的冰箱等冷藏设施,专业的拌菜工具,还有二次更衣室和紫外线消毒灯等。

该火锅店没有凉菜制作专用间,《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经营项目无冷食类食品制售,涉嫌超范围经营凉菜。所以说,火锅店并不是因为“拍黄瓜”被罚款1万元,而是火锅店超越了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很多火锅店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时候,并没有申请经营凉菜,而只是申请了经营火锅

 

食品安全无小事,要审批更要监管

食品安全无小事,火锅店等饭店既想卖热菜,又不想丢掉凉菜的利润,就应该依法配备制作凉菜的人员、操作间等,为食客提供安全卫生的凉菜。另一方面,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不能简单地看有没有超经营范围,重点要放在食品安全卫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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