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律师参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报告
12月13日上午9点30分,为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律师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在宜昌市司法局,由宜昌市律师协会举办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报告会。参加此次报告会的人员有市法制办、仲裁委及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庭相关人员、市律协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及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我所主任宋志武和陈娟律师参加了报告会,认真学习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相关精神。

报告会由市律协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潘爱国主讲,他同时是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和湖北百思特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他曾于1995年至2008年在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先后担任过执行庭副庭长和民二庭副庭长,拥有多年的法律实践经验。
在报告会上,他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公报,逐句分析了法治在这次会议中的主导思想,并结合他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多年的司法实践经验,生动地为我们讲解了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法治建设的变化和发展,分析了法治在当今社会中存在的不足和缺陷,站在律师的角度提出了法治社会对于律师的要求。
此次报告会的目的在于将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会议精神贯彻到律师队伍中去,让律师充分重视和发挥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