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日,宜昌市 2020 年立法工作会议暨立法协调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宜昌市人大常委会五楼会议室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学甫,市政府副市长赵芝斌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康年主持会议,副主任孔福生,秘书长熊长权出席会议,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湖北龙禧律师事务所主任宋志武律师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湖北省市州人大立法工作交流会精神,通报了《宜昌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和《2020年度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以及2019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根据宜昌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安排,计划审议项目1件《宜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预备项目2件《宜昌市城区养犬管理条例》和《宜昌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
市政府副市长赵芝斌就协调推进宜昌市地方立法工作作了部署讲话,对市政府及职能部门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
市人大主任刘学甫在讲话中强调,要总结好宜昌立法经验,部署好今年立法工作,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立法工作的指示要求,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做好立法工作的自觉性,适应新时代新要求,高质量、创造性做好立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立法和法律实施的合力。
我所主任宋志武律师是宜昌市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市人大代表,并当选为第三届、第五届、第六届法制委员会委员。多年来积极呼吁和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地方立法是地方的重要政治活动,宜昌律师已成为地方立法的重要参与力量,从律师的专业和广泛的社会视野角度看,在地方立法的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和审议等阶段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参与地方立法,促进了立法水平的提高,其中宋志武律师对黄柏河流域立法的推动和建议,获得省、市、区领导的高度肯定,被法规吸收采纳。先后获得“九三学社全国先进个人”、“湖北省十优律师”、“宜昌市首届十佳律师”、“宜昌市首届诚信律师”、“宜昌好人”、“宜昌市争创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长安杯先进个人”、“夷陵区首届道德模范”、“夷陵好人”、“夷陵区十佳办案能手”。